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武宁公路(宝坻宁河界-九园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武宁公路(宝坻宁河界-九园公路)工程
地点:起于宝坻宁河界西侧(K4+174),止于九园公路(K11+939)
建设单位: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
项目概况:武宁公路(宝坻宁河界~九园公路)工程涉及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0.78km,该段正在做保护区专项论证,其余非自然保护区路段(K4+174~K11+939)7.765km作为本次验收调查的验收范围。本段工程起于宝坻宁河界西部(K4+174),终到九园公路(K11+939),里程长度7.765km。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为27m。全线新建特大桥1座(津蓟高速跨线桥),中小桥8座,涵洞23道。本工程于2015年2月13日获得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武宁公路(宝坻宁河界-九园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津环保许可函[2015]11号)取得批复。
公示链接:https://kdocs.cn/l/ccr1WwBRh5EU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24日(20个工作日)
邮箱:5301322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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