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辽宁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锦州市大小凌河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2)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小凌河口、小柳村、大凌河口周边海域。地理位置见图1。
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3)项目建设规模
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约15.6km2,海岸带整治修复(盐沼修复区)面积1560hm2,包括退养还湿1160hm2。修复海岸线长度7km,修复潮沟14.1km,工程施工期约为18个月,总投资约51002.58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的方式与途径
《辽宁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锦州市大小凌河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Ufsz8_UOWri1kfJee_2pA 提取码:u9q6。建设单位提供纸质报告供公众查阅,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七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小凌河口、小柳村、大凌河口周边海域,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9Ufsz8_UOWri1kfJee_2pA
提取码:u9q6。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凌海市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 李瑶
联系电话:0416-8121907
邮箱:273445780@qq.com
单位地址:锦州市凌海市国庆路71号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电话:18841652923
邮箱:18841652923@163.com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中央南街铂金大厦6层3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