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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实际发放工资还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确定
发表时间:2018-03-30     阅读次数:     字体:【

问:我公司实际发放的工资超过社会平均工资。请问,计算缴纳社保费的基数是按照实际发放工资还是按照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答: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因此,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原则上是按照职工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但为了平衡在职工退休之后,领取的退休金差距过大,缴纳社保费同时受上限、下限的限制:如果职工的工资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300%的,或者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就不再按照职工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而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300%或者6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举例:某地年度社平工资36000,则月度社平工资=36000/12=3000元,缴纳保险最低缴费基数=3000*60%=1800元,最高缴费基数=3000*300%=9000元。

编制单位:济宁中瑞税务师事务所财税专家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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