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
2023年11月15日,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组织召开了武清区城区东环线(嘉河道北—京津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组对武清区城区东环线(嘉河道北—京津公路)工程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现场踏勘,听取了相关单位的汇报,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会后,验收调查单位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建设单位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王路(凤港引渠路-天津北京界)工程(二阶段)
二、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
四、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19日(共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六、邮箱:15022479912@163.com
附件1:公示稿-高王路(凤港引渠路-天津北京界)工程(二阶段);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VhuaZXwA2tbvGALpgKaQQ
提取码:k2fc
附件2:高王路(凤港引渠路-天津北京界)工程(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https://kdocs.cn/l/cc37AaQlQm0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