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1.1实施),白沙湾龙珠岛北侧清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其公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白沙湾龙珠岛北侧清淤工程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锦州市辽东湾顶部龙头至王家街道之间的海岸带区域,地理坐标范围位于东经 121°4′~121°8′,北纬 40°51′~40°53′之间。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清淤面积31.04万平方米,清淤工程量为47万立方米,建设纳泥区围堰1700米。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DeHYv9SMdXQMRFkWbwSUg
提取码: sv4a
如需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本,请在公示期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所在地附近区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EDqUQBjHeGbhha5mmVKUQ
提取码: 478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欢迎公众以信函、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锦州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传建13634965008 电子邮箱:46928441@qq.com
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昆仑山路2号
环评单位:辽宁蔚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13897883594 电子邮箱:1204827021@qq.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应昌街8号(2-22-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