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嘉迈(辽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600吨新材料建设项目。
(2)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经济开发区。
(3)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
项目占地约14951.17平方米,总基底面积为7475.2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2825.58平方米,新建年产4600吨功能陶瓷粉体、新型储能材料、高温合金及钛剂等生产设备共计250台(套)。同步建设厂房、库房、办公楼与公用辅助工程。配套工程主要有道路、绿化、围墙、给排水管网、采暖管网、供电系统等。
工程施工期约为6个月,总投资约3500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的方式与途径
《嘉迈(辽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600吨新材料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8SQ4eloqLmiKWP2DDnAdw 提取码:h1rm。建设单位提供纸质报告供公众查阅,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七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周边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8SQ4eloqLmiKWP2DDnAdw 提取码:h1r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嘉迈(辽宁)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工业园区
联系人:赵总
电话:13236888555 邮箱:haixin6@jzhxgs.com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铂金大厦6-38号
联系人:宋工
电话:18841652923 邮箱:18841652923@163.com
嘉迈(辽宁)新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