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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迈(辽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600吨新材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表时间:2023-05-06     阅读次数:     字体:【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嘉迈(辽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600吨新材料建设项目

2)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经济开发区

3)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

项目占地约14951.17平方米,总基底面积为7475.2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2825.58平方米,新建年产4600吨功能陶瓷粉体、新型储能材料、高温合金及钛剂等生产设备共计250台(套)。同步建设厂房、库房、办公楼与公用辅助工程。配套工程主要有道路、绿化、围墙、给排水管网、采暖管网、供电系统等。

工程施工期约为6个月,总投资约3500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的方式与途径

嘉迈(辽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600吨新材料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8SQ4eloqLmiKWP2DDnAdw 提取码:h1rm。建设单位提供纸质报告供公众查阅,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七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周边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8SQ4eloqLmiKWP2DDnAdw 提取码:h1r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嘉迈(辽宁)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工业园区

联系人:赵总

电话:13236888555 邮箱:haixin6@jzhxgs.com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铂金大厦6-38

联系人:宋工

电话:18841652923 邮箱:18841652923@163.com

嘉迈(辽宁)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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