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津围公路(宝坻武清界~潮阳大道)拓宽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津围公路(宝坻武清界~潮阳大道)拓宽改造工程
地点:工程起于宝坻武清界,止于潮阳大道
建设单位: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
建设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服务及管理设施、绿化工程等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及其他说明事项
公示链接:https://kdocs.cn/l/cb9N3sbcNL4Y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24日(20个工作日)
邮箱:576105674@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