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锦州凯美能源有限公司超级电容器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锦州凯美能源有限公司超级电容器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锦州凯美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5日-10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爽;
联系电话:18640684957
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s_inhrqi6skz_vAq5uATg?pwd=s5yh
提取码: s5yh
附件1:
附件2: